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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教管理体制新思路

1998-04-29 来源:光明日报 马陆亭 冯厚植 我有话说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确立中央与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体制。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将大大增强,因为部委的撤销与合并必将直接影响到部属院校的调整。过去我国注重按大区设置高等学校,致使许多高校集聚在少数几个省市。如目前在各省市设置的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北京、江苏、辽宁、陕西、上海、湖北六省市占52%;而贵州、内蒙古、海南、宁夏、云南、新疆、广西、福建八省(自治区)仅占4%。两极分化现象非常严重。由此带来的问题是:高校密集省市的财力不可能允许它们接收那么多的部属院校,同时它们也没有那么高的高等教育需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在此遇到障碍。

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曾指出要从国情出发,按照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三类不同的覆盖面来规划学校布局,并提出前两类学校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或与省级政府共建、共管,后一类学校由省级政府管理。同时允许办好少量行业性强、地方需要量不大和不便管理的学校。即形成在以省级政府为主的前提下,高等学校中央办、省办和行业办的三种格局。

现在的问题是,通过面向全国、地方、行业三方面消化高校密集省市的高等学校,仍有一些高等学校得不到满意安置。这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迟迟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原因。因此,笔者认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应有新思路。

探索“几省合办”模式

过去许多高等学校是按区域设置的,现若按地属关系完全下放给省市管理,一方面对高校密集省市是勉为其难,另一方面也忽视了相邻省份的高等教育需求。二者都会造成高等教育资源浪费,不利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若将按区域设置的高等学校完全交给中央办,又显得过于集中,因为中央应主要管理那些有代表性的面向全国的高校。因此,对于面向区域性的高校,可考虑采用某种适当的几省合办模式。

尝试“跨省接管”模式

“跨省接管”即高校少的省份到高校密集省市接管并管理适合本省份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等学校。由于我国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它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与支持状况也各不相同。跨省接管的外在好处是增加了地区间的开放性,如东部地区到中西部地区办理高等学校、沿海地区到内陆地区办理高等学校、全国各地到北京、上海办理高等学校,不仅增加了自己开放的窗口,而且达到了充分利用异地教育资源为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

进行“学校改制”试点

目前,我国个人储蓄总额超过了4万亿元。可以想象,如果政策得当的话,其中一部分资金便可以通过成本收费转化为高等教育资源。考虑到教育的公平性,全方位开放高等教育学费市场势必会影响一些品学兼优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也不符合国家的利益,我们不能那样决策。但是,对于少数可直接面向市场的特殊高校,按教育产业来对待,像国有企业那样将其改制为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国家只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而不干涉其具体的经营活动。这对于改善我国高等教育的经费紧张状况、缓解大中城市高等教育需求不断增长的压力、激发高等教育管理的活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马陆亭 系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冯厚植 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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